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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3日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决策部署,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农业旅游文化“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农村一产二产三产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呈现持续较快增长态势,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产业总体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中高端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发展模式功能单一,经营项目同质化严重,管理服务规范性不足,硬件设施建设滞后,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文化深入挖掘和传承开发不够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开展升级行动,有利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有利于农民就近就地创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山望水忆乡愁的好去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施升级行动对于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为目标,推进业态升级、设施升级、服务升级、文化升级、管理升级,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升级行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农民就业增收和市民休闲旅游需求,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农业为基础的发展定位,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体验娱乐、科普教育、健体康养、民俗民宿等特色产业;坚持以绿色为导向的发展方式,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美化乡村生态环境,提供绿色优质产品和服务;坚持以创新为动力的发展路径,积极发展创意农业,创作一批充满艺术创造力、想象力和感染力的创意精品;坚持以文化为灵魂的发展特色,立足本地农耕文明,发掘民俗文化,拯救村落文化,弘扬乡贤文化,讲好乡村故事。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到2020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力争超万亿元,实现业态功能多样化、产业发展集聚化、经营主体多元化、服务设施现代化、经营服务规范化,打造一批生态优、环境美、产业强、机制好、农民富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支撑农业现代化、带动农民增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  培育精品品牌促升级。

 

创新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体系建设,以行政村镇为核心,建设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的美丽休闲乡村(镇);以集聚区为核心,建设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现代休闲农业园区;以经营主体为核心,建设一批增收机制完善、示范带动力强的现代休闲农庄。全国上下联动、精心组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会、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等主题活动,分时分类向社会发布推介精品景点线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农业嘉年华、休闲农业特色村镇、农事节庆、星级农(林、牧、渔)家乐等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品牌。

 

(二)  完善公共设施促升级。

 

充分利用政府、社会和金融机构等不同渠道资金,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改造提升一批休闲农业村庄道路、供水、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扶持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特色突出的美丽休闲乡村(镇)、休闲农业园区和休闲农庄。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特色民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三)  提升服务水平促升级。

 

组织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培训行动,加强行政指导、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培训,培育一批积极性高、素质强、善经营的行业发展管理和经营人才。鼓励从业人员就近就地参加住宿、餐饮、服务等各种培训,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礼仪、提高服务技能,提升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组织编制休闲农业精品丛书,加强对休闲农业设计、管理、营销、服务的指导。鼓励实行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教育培训方式提高从业者素质能力。

 

(四)  传承农耕文化促升级。

 

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历史和产业特色,挖掘农村文化,讲好自然和人文故事,建设有温度的美丽乡村,书写记得住的动人乡愁,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文化软实力和持续竞争力。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做好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认定,加大对已认定遗产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举办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主题展,提高全社会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

 

(五)  注重规范管理促升级。

 

梳理、修订和完善现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标准,加大宣传和贯彻力度,提升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水平。注重发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产业联盟和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和服务考核,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环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完善预警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四、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认识,把开展升级行动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责,充实工作力量,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要尽快组织制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大力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  强化政策落实。

 

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农业部、财政部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5〕5号)和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6〕3号)等系列政策措施,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意见,协调各部门在用地、财政、税收等方面落实扶持措施,推动政策落地生效。

 

(三)  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宣传新进展新成效、好做法好经验。要创新形式,举办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发布推介活动,加强对各类精品品牌、先进主体、优秀人物宣传,发挥好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传播好声音、好故事,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四)  强化公共服务。

 

要加大监测统计力度,建立健全监测统计制度,开展动态监测分析,为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对已认定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等品牌的动态管理考核,研究设立考核标准和退出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网有关功能,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休闲农业专家委员会、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休闲农业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创意中心、职业院校的人才优势,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农业农村部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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